维权索赔到原作者头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发布日期: 2023-08-18 11:25:07 来源: 上游新闻

据上游新闻报道,8月15日下午,知名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发微博称,他被“视觉中国”告知,其公众号侵权使用了视觉中国图库的173张照片,要求赔偿8万多元。然而,戴建峰打开邮箱却发现,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都是他自己拍摄的作品。(上游新闻:《用自己拍的照片被告“侵权”?重庆摄影师遭“视觉中国”索赔8万元》)


(资料图)

维权维到原创作者头上,这就很尴尬了。更尬的是,15日晚,视觉中国发布声明,称该涉事图片系摄影师授权图片库甲后,图片库甲又授权代理公司乙销售,视觉中国作为乙公司的合作伙伴拥有该系列图片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

好家伙,这套逻辑下来,颇有一种“洪七公教会郭靖降龙十八掌,郭靖传功耶律齐,郭芙作为耶律齐的夫人可以主张向丐帮收取降龙十八掌的传功收费权利”的烧脑感,简直是“资本家看了都要落泪”。对于这套说法,不仅广大网友看不下去,摄影师本人也通过微博怒斥,自己已经跟图片库甲沟通获悉,代理公司乙无权转授自己照片的版权,作为其合作方的视觉中国更是无权进行销售。令摄影师愤怒的是,直到现在,视觉中国仍然在网上非法销售其作品。

作者本人没有授权的作品,竟然堂而皇之地进行销售,本来就是涉嫌违法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如果摄影师本人没有在与图片库甲进行单独约定的情况下,其他机构和个人不能满足自动获得授权的条件,也未经著作权人亲自授权,显然无法自圆其说。更甚的是,视觉中国非但销售未经授权的图片作品,还进一步反过来“倒查”使用了这些作品的账号要求索赔,算盘可谓打得响当当——要不是这一次铁头撞到了铁板,维权维到了原创作者头上,真相大白后引发舆论哗然,还不知道背地里有多少个人和机构“中招”。

早在2019年,@共青团中央 就曾质疑视觉中国将“手”伸得太长的做法,甚至连国旗国徽的图片,都被该公司打上版权印记。此后,阿里、腾讯、新浪等多家知名公司官微纷纷表态,称自己家的LOGO图片也被视觉中国标注为版权图片。另据媒体报道,视觉中国存在上百条法律诉讼信息,其中大多数为该公司起诉他人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为一家商业机构,合理维权本无可厚非,但以索赔为目的大肆提起侵权诉讼,则是本末倒置。更何况,视觉中国这种“没有版权也要索赔”“维权维到原作者头上”的迷惑操作,简直是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踩在了脚下。这种掉进钱眼里的精神,以及如此巧取豪夺之举,激起了舆论的反噬,损失了自家的颜面,真是何苦来哉。

央视曾经评论视觉中国为“知识产权市场的毒瘤”,称其以“能奈我何”的嘴脸,把法务做成销售,一头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可谓入木三分。广大原创作者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同时,亦有消除此类“商业讼棍”的积极作用;司法部门和监管机构也要加强在民事诉讼和行业管控方面的主导作用,刹住这股歪风邪气。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体系建设的同时,保护那些遵纪守法的创作者们,打击浑水摸鱼的不法之徒,让整个行业生态回归健康与理性。

特约评论员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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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康磊

责编:李洋

审核: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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